序號:2
發言日期:115/03/03
發言時間:16:34:40
發言人:吳坤明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02-27517878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議案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03
2.公司名稱: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5年3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27,500,000元及董事酬勞
11,900,000元,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
(2)決議數與11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