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9/16
發言時間:16:26:11
發言人:陳朝旺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66258188
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普陽開發科技(股)公司取得土地、廠房
符合條款: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115/09/1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仁德區忠義段660、666、672地號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50號1~4樓
2.事實發生日:115/9/16~115/9/1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9月1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3,132.76平方公尺(約947.66坪)
建物:4,844.72平方公尺(約1,465.53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億6仟4佰2拾1萬5仟6佰3拾4元整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凱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無關係。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方式。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雙方議價決定;估價報告;董事會通過。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國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437,745,916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國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莊雅媛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莊雅媛 (110)北市估字第00030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