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9/22
發言時間:17:59:11
發言人:沈燁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005908
主旨:代子公司Lotus International Pte. Ltd.
公告對本公司資金貸與案
符合條款: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115/09/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9/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050,0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72,4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2,4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支應母公司日常業務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02,90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405,105
5.計息方式:
三個月期SOFR加碼1.3%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自動撥日起算,合約期間為五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7,268,2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7.9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資金貸與新增金額為美金18,000千元,資金貸與金額係以
民國115年9月18日臺灣銀行牌告匯率1美元對31.805元台幣計算之。

